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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计算公式

发布时间:2024-09-26 23:27:01 | 浏览量:

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计算公式

销项税额=销售额×税率=含增值税销售额÷(1+税率)×税率。

销项税额是销售方根据纳税期内的销售额计算出来的,并向购买方收取的增值税税额。

销项税额是纳税人按规定自行计算出来的,计算依据是不含增值税的销售额。

销售额包括向购买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与销售有因果连带关系的价外收费都应看作是含税销售额,即向购买方收取的价外费用应视为含税收入,在征税时换算成不含税收入,再并入销售额计税。

所谓价外费用,包括价外向购买方收取的手续费、补贴、基金、集资费、返还利润、奖励费、违约金、滞纳金、延期付款利息、赔偿金、代收款项、代垫款项、包装费、优质费以及其他各种性质的价外收费。

价格构成公式:价格=成本+利润+税金(价内税)

价内税:税金是价格的组成部分,如消费税、资源税等。

价外税:税金不属于价格组成部分,如增值税。

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核算内容

记录一般纳税人销售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服务、无形资产或不动产应收取的增值税额。

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账务处理

一般纳税人采用一般计税方法销售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应当按应收或已收的金额,借记“应收账款”“应收票据”“银行存款”等科目,按取得的收入金额,贷记“主营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收入”“固定资产清理”“工程结算”等科目,按现行增值税制度规定计算的销项税额,贷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账务处理:

借:应收账款、应收票据、银行存款等

贷:主营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收入、固定资产清理、工程结算等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发生销售退回的,应根据规定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并作相反的会计分录。

【提示】一般纳税人采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算的应纳增值税额,贷记“应交税费—简易计税”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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