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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个税计算公式是什么?

发布时间:2023-04-21 20:54:07 | 浏览量:

新个税计算公式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以下简称个税法)及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施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的有关规定,除了实施累进税率税额计算外,于2020年1月1日起施行的个税新特费征收计算公式如下:

应纳税所得额=税前收入-五险一金-专项附加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增加部分除外)。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1-减免税率)-速算扣除数)*税率-适用本期扣除数。

具体而言,新的个税法规定,对累计工资收入及其他收入不低于2080元/月(即25600元/年)的个人,可享受适用的减免税政策,具体减免额定见《政策文件》。同时,新的个税法规定,国家税务总局可根据不同情况,分别针对特定收入或支出进行调整,以确定适用的速算扣除数或适用本期扣除数,具体调整见《政策文件》。

此外,新的个税法规定,应纳税所得额计算应减去个税附加扣除部分,包括子女教育、继续教育、住房贷款利息、住房租金、赡养老人等。具体个税附加扣除情况定见《政策文件》。

根据新的个税计算公式,企业及其他单位和个人只要按照规定缴纳应缴税款,并将所得收入和减除费用等相关信息填写到指定税表中,就可获得应缴税款的详细计算结果。

拓展知识:

新的个税计算公式同时规定了免税额的调整,具体在不同的累计收入金额段有不同的免税额。其中,自2020年1月1日起,每年累计工资收入至少为25600元,并且不超过56400元的,可获得4000元减免税额;每年累计工资收入至少为56400元,并且不超过85600元的,可获得4500元减免税额;每年累计工资收入至少为85600元,并且不超过114800元的,可获得5500元减免税额;每年累计工资收入至少为114800元,并且不超过151200元的,可获得7000元减免税额;每年累计工资收入不超过151200元的,可获得8000元减免税额。此外,还要注意,受政策减免影响,具体四个级别的减免税额也会有所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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