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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机构改革后叫什么( 以前的工商局改名为什么)

发布时间:2023-04-25 11:53:39 | 浏览量:

工商机构改革后叫什么( 以前的工商局改名为什么)

改制后的工商局称为市场监督管理局。其主要工作是查处违反工商行政管理、质量技术监督、知识产权保护、食品安全监督、价格监督检查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行为。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是政府主管市场监督和行政执法的部门。根据《国务院关于机构设置的通知》(国发[2008]11号),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正部级)设立为国务院直属机构。 2018年3月,不再保留国家工商总局,成立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市场监督管理局。工商局全称工商行政管理局,2018年3月,不再保留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组建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新的市场监督管理局包含了原来几个部门的职能,行使市场监督管理职能。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主要职责是负责市场综合监督管理,负责市场主体统一登记注册,负责组织和指导市场监管综合执法工作,负责反垄断统一执法等。

2018年4月10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正式挂牌,2021年5月17日,市场监管总局技术性贸易措施研究中心专家咨询组和通报评议中心专家咨询组成立大会在北京召开。

通过最新国务院机构改革和部门职能调整方案,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的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能将由新组建的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统一管理。

消费者协会,虽然是群众团体,却是各级工商部门的常设事业单位,也是改革后的市场监督管理局的常设事业机构。在事业单位分类改革中,消费者协会因其承担的“投诉举报”类行政辅助和支持职能的事业单位,被划分为公益一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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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全额供给、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将是今后事业单位的主要存在模式。事业单位分类改革中,将行政类事业单位承担的行政职能划归相应的行政机关承担,生产经营类事业单位改企经营,今后也不再设立这两类事业单位。公益二类事业单位实行“管办分离、事企分开”,将生产经营职能剥离后,整合到其他事业单位。这样一来,改革完成之后,事业单位就只剩下公益服务职能。没有了行政类职能,事业单位没有了参公依据,今后将不再参公。没有了生产经营类职能,事业单位没有了经营收入,将不再有差额和自收自支类事业单位的存在,同时也就没有了自收自支类事业编制、自定自筹类事业编制存在的可能性。(乡镇卫生院除外,因其承担的公益服务职能,依然是公益一类差额事业单位。)

消费者协会改革后,其“投诉举报”类公益服务职能不变,继续在消费者权益保护方面发挥政府应有的职能与作用,单位人员使用全额事业编制,原先的自收自支类编制将会被全面取消,正式职工置换为全额事业编制,合同管理人员自主择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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