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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包工包料如何纳税(包工包料增值税如何核算)

发布时间:2024-12-08 02:02:08 | 浏览量:

(一)建筑企业包工包料业务的分类及税收定性分析

建筑企业包工包料业务分为两种:一是建筑企业外购建筑材料并提供施工劳务的业务;二是建筑企业自产建筑材料并提供施工劳务的业务。在这两 种业务中,前者的税收定性是混合销售行为,后者的税收定性是兼营行为。

什么是混合性销售了?混合销售行为既涉及货物销售,同时也涉及应税服务的销售行为,属于增值税计征内容的范畴,其中增值税是以商品和劳务、应税行为在流转过程中产生的增值额作为征税对象而征收的一种流转税。混合销售行为按照纳税人的主营项目进行划分可以分为按照销售货物征税的混合销售行为和按照销售服务征税的混合销售行为。

兼营行为,是指生产经营活动既存在属于增值税征收范围也存在不属于增值税征收范围的销售货物或非应税劳务的行为。

(二)建筑企业包工包料业务的**开具和税务处理

建筑企业外购建筑材料并提供施工劳务的**开具及税务处理

销售批发业务,则按照销售货物缴纳增值税;如果主营业务范围是销售服务范围则按照销售服务缴纳增值税。二是按照一年收入中销售收入的比重来判断,如果销售货物收入在一年收入中所占的比重超过50%则按照销售货物缴纳增值税;如果销售服务的收入在一年收入中站的比重超过50%,则按照销售服务缴纳增值税。

**开具和税务处理

如果建筑企业的工商营业执照上没有建筑材料销售资质,只有建筑服务资质的情况下,则建筑企业将外购材料和劳务的**开具和税务处理如下:

其一,一般而言,建筑企业将外购的材料和建筑劳务一起按照11%税率计征增值税,向发包方开具11%的增值税**。

其二,对于钢结构安装、机电安装、消防工程安装、智能系统集成安装工程和装配式建筑安装的建筑企业,由于包工包料的合同中的设备金额将占合同额的70%以上,按照11%税率计征增值税销项税额,设备里含有17%的增值税进项税额可以抵扣,往往会出现增值税销项税额小于增值税进项税额。针对以上现象,建筑企业将面临一定的税务风险:税务机关要求建筑企业将外购的设备和劳务一起按照17%税率计征增值税,向发包方开具17%的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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