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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会经费使用细则(工会经费八不准九严禁)

发布时间:2024-12-06 07:23:10 | 浏览量:

工会经费是工会组织为实现自身宗旨和任务,依法取得的财政收入。为确保工会经费使用的合规性和效益,我国制定了一系列使用细则。本文将为您介绍工会经费使用的“八不准九严禁”,以帮助大家更好地了解和遵守相关规定。

一、八不准

1. 不准挪用、挤占工会经费。工会经费必须专款专用,不得用于非工会活动和非工会人员开支。

2. 不准擅自提高开支标准。工会经费的使用应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工会章程,不得擅自提高开支标准。

3. 不准滥发奖金、津贴。工会经费不得用于滥发奖金、津贴,确保工会经费用于工会工作和职工福利。

4. 不准用于公务接待。工会经费不得用于公务接待,坚决***铺张浪费现象。

5. 不准购置豪华物品。工会经费不得用于购置豪华物品,要注重实用性和效益。

6. 不准为单位或个人提供担保。工会经费不得为单位或个人提供担保,防范金融风险。

7. 不准投资股票、期货。工会经费不得用于投资股票、期货等高风险项目,确保资金安全。

8. 不准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工会经费使用应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不得从事违法犯罪活动。

二、九严禁

1. 严禁用工会经费从事违反党的纪律和国家法律的活动。

2. 严禁用工会经费报销个人费用。

3. 严禁用工会经费滥发奖金、津贴、补贴。

4. 严禁用工会经费支付非工会活动的费用。

5. 严禁用工会经费购置高档消费品、豪华物品。

6. 严禁用工会经费为单位或个人提供担保。

7. 严禁用工会经费投资高风险项目。

8. 严禁用工会经费违反财务管理规定。

9. 严禁其他违反工会经费使用规定的行为。

总结:

工会经费是工会组织和职工的重要经济来源,为确保其合理使用,我国制定了“八不准九严禁”等规定。各级工会组织和广大职工要严格遵守这些规定,充分发挥工会经费在服务职工、维护职工权益等方面的作用,为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作出贡献。同时,各级工会组织要加强财务管理,建立健全监督机制,确保工会经费的安全与合规。广大职工要积极参与工会工作,共同监督工会经费的使用,让每一分钱都用在刀刃上,为职工群众谋取更多实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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