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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项税额不予抵扣的五种情形

发布时间:2024-12-03 23:30:40 | 浏览量:

进项税额不予抵扣的五种情形

1、进项税额不予抵扣的五种情形:纳税人凭完税凭证抵扣进项税额的,应当具备书面合同、付款证明和境外单位的对账单或者**。资料不全的,其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2、不得抵扣进项税的情形主要有以下几种:用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的购进货物或应税劳务以及用于免征增值税项目的购进货物或应税劳务,但留抵税额应当转入营业外收入。用于非应税项目的购进货物或应税劳务。

3、非正常损失的不动产和在建工程、不动产和在建工程所耗用的购进货物、设计服务和建筑服务。

4、非正常损失的在产品、产成品所耗用的购进货物或应税劳务。外商投资企业生产直接出口的货物中,购买中国原材料所负担的进项税额不予退税,也不得从内销货物的销项税额中抵扣,应做计入成本处理。

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有哪几种情形

1、不得抵扣进项税的情形主要有以下几种:用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的购进货物或应税劳务以及用于免征增值税项目的购进货物或应税劳务,但留抵税额应当转入营业外收入。用于非应税项目的购进货物或应税劳务。

2、进项税额不予抵扣的五种情形:纳税人凭完税凭证抵扣进项税额的,应当具备书面合同、付款证明和境外单位的对账单或者**。资料不全的,其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3、不能抵扣的进项税额包括:用于非应税项目的购进货物或应税劳务。所谓非应税项目是指提供非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销售不动产和固定资产在建工程等。

不得抵扣进项税的情形有哪些

不得抵扣进项税的情形主要有以下几种:用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的购进货物或应税劳务以及用于免征增值税项目的购进货物或应税劳务,但留抵税额应当转入营业外收入。用于非应税项目的购进货物或应税劳务。

然而存在以下不得抵扣的情形: 营业外收入所对应的进项税额,如投资收益、捐赠收入等,因为这些收入不属于应税项目范围内。 不动产销售中土地增值税,以及房产税都不能抵扣进项税额。

进项税额不予抵扣的五种情形:纳税人凭完税凭证抵扣进项税额的,应当具备书面合同、付款证明和境外单位的对账单或者**。资料不全的,其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进项不能抵扣的包括非增值税项目、非必要支出、个人消费等。企业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合理支出和申报。增值税是按照货物和服务增值额征收的消费税,企业在销售货物或提供服务时需要向国家缴纳一定比例的增值税。

在认证通过当月未按有关规定核算其进项税额并申报抵扣的,不得抵扣进项税额。

一般纳税人进项税额不可以抵扣的情况

1、非正常损失的不动产和在建工程、不动产和在建工程所耗用的购进货物、设计服务和建筑服务。

2、其发生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2)购进固定资产的进项税额。(3)用于非应税项目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的进项税额。非应税项目是指提供非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销售不动产和固定资产或在建工程等。

3、第二十六条 纳税人取得的增值税扣税凭证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家税务总局有关规定的,其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4、用于非应税项目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的进项税额,非应税项目是指提供非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销售不动产和固定资产在建工程等。(3)用于免税项目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的进项税额。

5、【答案】:A、B、E纳税人将外购货物用于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不得抵扣进项税额。

6、尚未申报抵扣的异常凭证,暂不允许抵扣,经主管税务机关核实后,符合现行增值税进项税抵扣规定的,应当允许纳税人继续申报抵扣。

不得抵扣进项税额的有哪些

1、不得抵扣进项税额主要包括与营业外收入相关的进项税额、不动产销售中土地增值税及房产税、跨地区涉税等。

2、不允许抵扣的进项税额包括:与非经营活动有关的支出、购进固定资产取得增值税专用**后未达到预置资产条件的支出、未按照规定方法计算抵扣金额的进项税额等。

3、在认证通过当月未按有关规定核算其进项税额并申报抵扣的,不得抵扣进项税额。

4、不可抵扣的进项税有: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和相关的劳务和交通运输服务;用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等;不可抵扣的其他进项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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