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部服务

您的位置: 首页 > 疑难问答

江苏育儿假期年新规定(江苏育儿假期的最新规定)

发布时间:2024-11-22 15:03:57 | 浏览量:

江苏省在近年来不断优化生育政策,为积极响应国家政策,推动生育政策的实施,我省对育儿假期进行了新一轮的调整。育儿假期是为了保障新生儿父母在育儿期间能够得到充分的休息和照顾,从而更好地抚养新生儿。下面为您介绍江苏育儿假期年新规定。

一、育儿假期时长

根据最新规定,江苏省内的育儿假期时长为158天。其中,产假98天,陪产假30天,延长产假期间工资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发放。此外,对于生育多胞胎的家长,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15天的育儿假。

二、育儿假期待遇

1. 在职员工:育儿假期期间,用人单位应按照员工正常出勤期间的工资待遇支付工资。

2. 失业人员: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生育子女的,按照失业保险金标准的百分之五十加发失业保险金。

3. 灵活就业人员:灵活就业人员生育子女的,可以按照其生育前一个月的实际收入额度,享受生育保险待遇。

三、育儿假期的申请和审核

1. 申请时间:拟生育的父母应在婴儿出生前向用人单位提出育儿假期申请。

2. 审核发放:用人单位应在员工休假前,将申请材料报所在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审核,审核通过后,按规定发放育儿假期工资。

四、其他政策调整

1. 扩大育儿保险覆盖范围:将育儿保险覆盖范围扩大到所有用人单位,包括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

2. 提高育儿保险待遇:提高育儿保险金支付水平,使其不低于当地工资的百分之五十。

3. 增加育儿设施:加大公共场所育儿设施的建设和改造力度,为家长提供便利的育儿环境。

总之,江苏省最新育儿假期年新规定旨在为广大新生儿家长提供更加全面的保障,让家长们在育儿过程中能够得到充足的休息和关爱。希望以上内容能为您解答疑问,祝您育儿愉快!

在线咨询
电话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