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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开发企业增值税管理办法

发布时间:2024-11-22 13:21:31 | 浏览量:

房地产开发企业增值税管理办法

房产增值税的规定有哪些《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过渡政策的规定》规定:,一个人将购买不足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按照5%的征收率全额缴纳增值税;个人将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增值税。

营改增后在税务总局未作进一步明确前,土地增值税清算方法未发生变化,仍按照各地税务局原规定执行、房地产开发企业土地增值税预征和清算分三类进行:普通住宅、非普通住宅和其他类型房地产。

第十条对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主管税务机关可要求纳税人进行土地增值税清算。

山东省土地增值税清算管理办法

1、《山东省土地增值税清算管理办法》是为了落实税收法律法规,规范土地增值税的征收和管理而制定的。

2、土地增值税是以转让房地产取得的收入,减除法定扣除项目金额后的增值额作为计税依据,并按照四级超率累进税率进行征收。

3、办理土地增值税清算手续,结清该房地产项目应缴纳土地增值税税款的行为。

4、土地增值税清算程序凡符合应办理土地增值税清算条件的纳税人,应在90日内向主管地方税务机关提出清算税款申请,并据实填写《土地增值税清算申请表》,经主管地方税务机关核准后,即可办理竣工清算税款手续。

5、把收入和可扣除项目清理好后,就要开始找证据了,证明自己提供的数据真实可靠,比如收入类,如果有些是用来出租的,不用算入土地增值税收入,那么就要提供出租合同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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