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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公司与分公司之间的关系是怎样的

发布时间:2024-10-20 02:28:25 | 浏览量:

您好,分公司是总公司下属的直接从事业务经营活动的分支机构,附属机构。
分公司有几条明显的特征:1、分公司没有独立财产
2、分公司不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3、分公司没有自己的章程以及健全的任职人员
4、分公司名称是在总公司后加上具体市区分公司。
公司注册需要提供资料:一、总公司是深圳公司的情况下:需要总公司的企业数字证书,总公司的法人个人银行U盾,分公司的负责人个人银行U盾和***复印件
二、总公司是外地公司的情况下:需要总公司的营业执照复印件盖公章,总公司章程复印件盖公章,分公司负责人***原件,总公司法人签字的分公司负责人***复印件,总公司的章程

 一、总公司与分公司
  1.概念。
  总公司管理分公司,对所属分公司在生产经营、资金调度、人事管理等方面行使指挥、管理、监督的权利,具有法人资格,可以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分公司是与总公司相对应的法律概念,是指在业务、资金、人事等方面受总公司管理,不具有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分公司在法律、经济上没有独立性,属于总公司的附属机构。
  2.联系与区别。
  (1)分公司没有自己的独立财产,其实际占有、使用的财产是总公司财产的一部分,列入总公司的资产负债表
  (2)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不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3)分公司的设立程序与一般意义上的公司设立程序不同,设立分公司只需办理简单的登记和开业手续。
  (4)分公司没有自己的公司章程,没有董事会等公司经营决策机构。
  (5)分公司名称为总公司名称后加分公司字样,其名称中虽有公司字样,但不是真正意义上的公司。

  一:总公司与分公司

  1.概念

  总公司管理分公司,对所属分公司在生产经营、资金调度、人事管理等方面行使指挥、管理、监督的权利,具有法人资格,可以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分公司是与总公司相对应的法律概念,是指在业务、资金、人事等方面受总公司管理,不具有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分公司在法律、经济上没有独立性,属于总公司的附属机构。

  2.联系与区别

  (1)分公司没有自己的独立财产,其实际占有、使用的财产是总公司财产的一部分,列入总公司的资产负债表。

  (2)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不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3)分公司的设立程序与一般意义上的公司设立程序不同,设立分公司只需办理简单的登记和开业手续。

  (4)分公司没有自己的公司章程,没有董事会等公司经营决策机构。

  (5)分公司名称为总公司名称后加分公司字样,其名称中虽有公司字样,但不是真正意义上的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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