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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税与增值税的区别?

发布时间:2024-10-19 06:33:32 | 浏览量:

您好!营业税与增值税的区别如下:

  1、征收范围不同:凡是销售不动产,提供劳务(不包括加工修理修配),转让无形资产的交营业税.凡是销售动产,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的交纳增值税.

  2、计税依据不同:增值税是价外税,营业税是价内税。所以在计算增值税时应当先将含税收入换算成不含税收入,即计算增值税的收入应当为不含税的收入。而营业税则是直接用收入乘以税率即可。

  举例:营业税,比如我从别人那花100万买了A产品,这个100万里包括了95万的营业额和5万的营业税,如果此时我120万把A产品卖出去,我还要根据120万的营业全额再交6万的税(120万*5%)。

  增值税,它是“增值部分交税”,比如我100元买进B产品,120万卖出去,税率是17%,我只需要交3万4的税金(120万*17%-100万*17%=3.4万)。

  答:您好,区别如下

  区别:营业税是对在中国境内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销售不动产的单位和个人,就其所取得的营业额征收的一种税;增值税是以商品(含应税劳务)在流转过程中产生的增值额作为计税依据而征收的一种流转税。

  征税范围区别:营业税征税范围包括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和销售不动产三种;增值税征税范围包括销售货物、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进口货物等四种。

  区别:增值税是价外税,营业税是价内税。所以在计算增值税时应当先将含税收入换算成不含税收入,即计算增值税的收入应当为不含税的收入。而营业税则是直接用收入乘以税率即可。

  1、营业税征税对象比较少,交通运输、建筑、服务业等部门,按总额征税

  比如运输公司收入运费100万元,营业税率3% 营业税就是3万元。

  2、增值税征税对象比较广,销售货物、制造加工、修理等。按增值额征税

  比如购进电视机3000元,出售4000元,增值税率17%

  增值税=(4000-3000)*17%=170元

  增值税与营业税是两个独立而不能交叉的税种 ,即所税的 :交增值税时不交营业税 , 交营业税时不交增值税。

  1 、征收范围不同:凡是销售不动产 , 提供劳务 ( 不包括加工修理修配 ),转让无形资产的交营业税 .。凡是销售动产 ,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的交纳增值税 。

  2 、计税依据不同:增值税是价外税,营业税是价内税。所以在计算增值税时应当先将含税收入换算成不含税收入,即计算增值税的收入应当为不含税的收入。而营业税则是直接用收入乘以税率即可。

您好!

1、增值税和营业税的区别:
增值税与营业税是两个相互独立的税种,也就是说交增值税时不交营业税,交营业税时则不交增值税。
2、增值税就是对商品在各个流通环节上新增加的价值进行征收的一种税。它属于国税。举个例子说:一个手机进货价为2000,出售价为4000,增值了2000元,这2000元就要交增值税,按增值税税率17%来算的话,就要交增值税340元。
3、营业税是指对在我国境内提供应税劳务、销售不动产、转让无形资产的单位和个人所得的营业额征收的一种商品与劳务税。例如服务行业(餐馆、酒店、KTV)、邮电通讯业、、交通行业、建筑业等。举个例子来说,一个饭店年收入为50万,按3%的营业税税率征收,饭店就要交营业税1.5万。
4、从2016年5月1日起全面推行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就是将原来按营业税征收的所有行业改为按增值税征收。

  区别如下:

  1、征收规模不一样。但凡出售不动产,供给劳务(不包括加工修补修配),转让无形资产的交营业税.但凡出售动产,供给加工修补修配劳务的交纳增值税。

  2、计税依据不一样。增值税是价外税,营业税是价内税。所以在核算增值税时应当先将含税收入换算成不含税收入,即核算增值税的收入应当为不含税的收入。而营业税则是直接用收入乘以税率即可。

  在实际当中,商品新增价值或附加值在生产和流通过程中是很难准确计算的。因此,中国也采用国际上的普遍采用的税款抵扣的办法。即根据销售商品或劳务的销售额,按规定的税率计算出销售税额,然后扣除取得该商品或劳务时所支付的增值税款,也就是进项税额,其差额就是增值部分应交的税额,这种计算方法体现了按增值因素计税的原则。

  3、意义不一样。增值税征收规模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出售的货品或许供给的加工、修补修配劳务以及进口的货品。营业税征收规模:是指纳税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所供给的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和出售不动产。

  依据现行营业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有关规定,单位或者个人将不动产或者土地使用权无偿赠送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视同发生应税行为,原则上,赠与人是需要缴纳营业税的,缴纳营业税的税率是5%。

  1、近亲属和具有抚养、赡养关系的人之间赠与房产,以及发生继承、遗赠取得房产的,免征营业税。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金融商品买卖等营业税若干免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9]111号)第二条规定,个人无偿赠与不动产、土地使用权,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暂免征收营业税:

  (1)离婚财产分割;

  (2)无偿赠与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

  (3)无偿赠与对其承担直接抚养或者赡养义务的抚养人或者赡养人;

  (4)房屋产权所有人死亡,依法取得房屋产权的法定继承人、遗嘱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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