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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执照被吊销了怎么办?

发布时间:2024-10-18 10:40:22 | 浏览量:

  您好,如果确实不想开了还是去注销一下,被吊销营业执照的话,进入全国黑名单,三年内在全国都不能办理个体营业执照,公司不能担任董事、监事、经理,三年时间到了后还要重新注销下,顺便申请解除法定代表人警示限制手续。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七十六条规定:“公司不按照规定接受年度检验的,由公司登记机关处以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并限期接受年度检验;逾期仍不接受年度检验的,吊销营业执照。年度检验中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由公司登记机关处以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并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吊销营业执照。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颁布的《企业年度检验办法》第十九条表述为:企业不按照规定接受年度检验的,由企业登记机关责令其限期接受年度检验。属于公司的,并处以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属于分公司、非公司企业法人及其分支机构、来华从事经营活动的外国(地区)企业,以及其他经营单位的,并处以3万元以下的罚款。属于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及其分支机构的,并处以3000元以下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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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您好,营业执照被吊销了的话需要立马去处理注销,不注销的后果如下:一、不能乘坐飞机,高铁等动车

  二、个人征信黑名单,不能再担任公司股东或者法人。

  三、孩子不能上公立学校。

  四、不能贷款买房。

  注销的话:需要把税务有逾期的需要补报,

  二、注销税务。

  三、登报注销。

  四、注销执照。

  五、注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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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如果确实不想开了还是去注销一下,被吊销营业执照的话,进入全国黑名单,三年内在全国都不能办理个体营业执照,公司不能担任董事、监事、经理,三年时间到了后还要重新注销下,顺便申请解除法定代表人警示限制手续。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七十六条规定:“公司不按照规定接受年度检验的,由公司登记机关处以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并限期接受年度检验;逾期仍不接受年度检验的,吊销营业执照。年度检验中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由公司登记机关处以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并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吊销营业执照。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颁布的《企业年度检验办法》第十九条表述为:企业不按照规定接受年度检验的,由企业登记机关责令其限期接受年度检验。属于公司的,并处以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属于分公司、非公司企业法人及其分支机构、来华从事经营活动的外国(地区)企业,以及其他经营单位的,并处以3万元以下的罚款。属于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及其分支机构的,并处以3000元以下的罚款。

公司营业执照被吊销,则该公司的主体资格依然存在,但经营资格已经取消。同时,有的省份工商局还将被吊销企业法人列入黑名单(别小看这个黑名单,它对列入的人三年内在全国经营都有一定影响)。

因此公司被吊销后,一是向工商部门申请成立清算组,办理注销登记。二是向工商部门申请解除黑名单限制,并说明被吊销原因。

当然,如果确定3年内法人都不会受黑名单影响,也可以不申请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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