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场地证明材料包括?

发布时间:2024-10-18 05:51:13 | 浏览量:

  深圳公司场地证明材料一般分为三种:

  1、深圳房屋租赁凭证简称红本

  2、街道办出具的场地使用证明材料

  3、深圳地区房产证原件(抵押银行也可以)

  经营场所使用证明:自有房屋的,提交房产产权证明(复印件一份,核对原件)。租赁房屋的,提交经房屋租赁主管机关登记或备案的租赁合同书(原件一份)。如果店家是在百货市场内登记的,提交经营者与市场主办单位签订的租赁合同(原件 一份),市场主办单位营业执照或有效登记证(复印件一份,加盖公章)。工商所要求去经营场所调查的,申请人须持房屋证明去当地工商所联系。原农村,没有房管部门颁发房屋证明的,可提交村委会或居委会出具的证明。

您好,1) 如果您的经营场地为自有,请提供自有产权证明材料。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土地证、房产证、土地购买协议、房屋买卖合同、商品房贷款合同等。

2) 如果您的经营场地是租赁的,请提供租赁证明材料,可以是租赁合同、租赁协议、转租证明等。

3) 如果您的经营场地是经过第三方备案证明的,比如房屋租赁管理办公室、房屋出租管理局、街道办事处、村委会、物业管理委员会等,需要提供由第三方机构盖章备案的证明材料,且必须是原件。

场地证明材料包括:

1、场地使用证明(由街道办或社区盖章)

2、房屋租赁凭证

3、房产证

您好,一般工商局认的场地证明材料有

1.深圳的房屋租赁凭证,也就是租赁红本

2.是由物业或者街道办,社区开的场地使用证明

3.如果自己有住房或者商品房的需要出具房产证原件,如果有抵押银行的需要银行盖章的复印件

如果是自己的产权房做经营场地,场地证明就是房产证。

  如果是租赁的场地,场地证明就是指的场地租赁合同。办理时要求出示原件查证,然后只收留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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