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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企业不得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

发布时间:2024-10-17 20:45:04 | 浏览量:

 您好!

  特殊行业、特殊类型的纳税人和一定规模以上的纳税人企业所得税不得核定征收。

  其中,特定纳税人包括以下类型的企业:一、享受《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和国务院规定的一项或几项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企业(不包括仅享受《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规定免税收入优惠政策的企业);

  二、汇总纳税企业;

  三、上市公司;

  四、银行、信用社、***公司、保险公司、证券公司、期货公司、信托投资公司、金融资产管理公司、融资租赁公司、担保公司、财务公司、典当公司等金融企业;

  五、会计、审计、资产评估、税务、房地产估价、土地估价、工程造价、律师、价格鉴证、公证机构、基层法律服务机构、专利代理、商标代理以及其他经济鉴证类社会中介机构;

  六、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企业。专门从事股权(股票投资业务的企业,不得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

您好,关于不得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的企业种类: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办法(试行)>的通知[条款修订]》(国税发〔2008〕30号) 第三条第二款的规定对:“特殊行业、特殊类型的纳税人和一定规模以上的纳税人不适用本办法。”(也就是不适用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情形)

1.特殊行业:一类是银行、信用社、***公司、保险公司、证券公司、期货公司、信托投资公司、金融资产管理公司、融资租赁公司、担保公司、财务公司、典当公司等金融企业;另一类是会计、审计、资产评估、税务、房地产估价、土地估价、工程造价、律师、价格鉴证、公证机构、基层法律服务机构、专利代理、商标代理以及其他经济鉴证类社会中介机构。

2.特殊类型的纳税人主要也是两类:一类是享受《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和国务院规定的一项或几项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企业(不包括仅享受《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六条规定免税收入优惠政策的企业);另一类是汇总纳税企业。一定规模以上的纳税人主要是指上市公司。还有一条兜底性规定“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企业”。

3.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27号 )里又规定了,对专门从事股权(股票)投资业务的企业,不得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

4.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办法〉的通知》(国税发〔2009〕31号)里又规定了,对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务的企业不得事先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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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享受《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和国务院规定的一项或几项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企业(不包括仅享受《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六条规定免税收入优惠政策的企业);

2.汇总纳税企业;

3.上市公司;

4.金融企业:包括银行、信用社、***公司、保险公司、证券公司、期货公司、信托投资公司、金融资产管理公司、融资租赁公司、担保公司、财务公司、典当公司12类金融企业;

5.社会中介机构:包括会计、审计、资产评估、税务、房地产估价、土地估价、工程造价、律师、价格鉴证、公证机构、基层法律服务机构、专利代理、商标代理以及其他经济鉴证类的社会中介机构;

6.以投资为主要经营业务的企业;

7.从事房地产开发的企业;

8.上年度企业所得税应税收入超过以下规定规模的企业,特殊情况除外:

(1)以制造业或加工、修理修配业为主营项目、上年度应税收入达到或超过1000万元的企业;

(2)以建筑业或饮食业为主营项目、上年度应税收入达到或超过3000万元的企业;

(3)除上述行业外,其他行业的上年度应税收入达到或超过2000万元的企业。

9.上年度企业的利润率高于行业应税所得率规定幅度最高标准的企业;

10.外资企业原则上不实行核定征收方式,餐饮企业除外;

11.其他规定不得实行核定征收方式的企业。

  答:您好!特殊行业、特殊类型的纳税人和一定规模以上的纳税人企业所得税不得核定征收。其中,特定纳税人包括以下类型的企业:

  一、享受《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和国务院规定的一项或几项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企业(不包括仅享受《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规定免税收入优惠政策的企业);

  二、汇总纳税企业;

  三、上市公司;

  四、银行、信用社、***公司、保险公司、证券公司、期货公司、信托投资公司、金融资产管理公司、融资租赁公司、担保公司、财务公司、典当公司等金融企业;

  五、会计、审计、资产评估、税务、房地产估价、土地估价、工程造价、律师、价格鉴证、公证机构、基层法律服务机构、专利代理、商标代理以及其他经济鉴证类社会中介机构;

  六、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企业。专门从事股权(股票)投资业务的企业,不得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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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特殊行业、特殊类型的纳税人和一定规模以上的纳税人企业所得税不得核定征收。其中,特定纳税人包括以下类型的企业:一、享受《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和国务院规定的一项或几项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企业(不包括仅享受《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规定免税收入优惠政策的企业);二、汇总纳税企业;三、上市公司;四、银行、信用社、***公司、保险公司、证券公司、期货公司、信托投资公司、金融资产管理公司、融资租赁公司、担保公司、财务公司、典当公司等金融企业;五、会计、审计、资产评估、税务、房地产估价、土地估价、工程造价、律师、价格鉴证、公证机构、基层法律服务机构、专利代理、商标代理以及其他经济鉴证类社会中介机构;六、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企业。专门从事股权(股票)投资业务的企业,不得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

 享受《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和国务院规定的一项或几项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企业(不包括仅享受《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六条规定免税收入优惠政策的企业);

  1.汇总纳税企业;

  2.上市公司;

  3.金融企业:包括银行、信用社、***公司、保险公司、证券公司、期货公司、信托投资公司、金融资产管理公司、融资租赁公司、担保公司、财务公司、典当公司12类金融企业;

  4.社会中介机构:包括会计、审计、资产评估、税务、房地产估价、土地估价、工程造价、律师、价格鉴证、公证机构、基层法律服务机构、专利代理、商标代理以及其他经济鉴证类的社会中介机构;

  5.以投资为主要经营业务的企业;

  6.从事房地产开发的企业;

  7.上年度企业所得税应税收入超过以下规定规模的企业,特殊情况除外:

  (1)以制造业或加工、修理修配业为主营项目、上年度应税收入达到或超过1000万元的企业;

  (2)以建筑业或饮食业为主营项目、上年度应税收入达到或超过3000万元的企业;

  (3)除上述行业外,其他行业的上年度应税收入达到或超过2000万元的企业。

  8.上年度企业的利润率高于行业应税所得率规定幅度最高标准的企业;

  9.外资企业原则上不实行核定征收方式,餐饮企业除外;

享受《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和国务院规定的一项或几项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企业(不包括仅享受《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六条规定免税收入优惠政策的企业);(二)汇总纳税企业;(三)上市公司;(四)银行、信用社、***公司、保险公司、证券公司、期货公司、信托投资公司、金融资产管理公司、融资租赁公司、担保公司、财务公司、典当公司等金融企业;(五)会计、审计、资产评估、税务、房地产估价、土地估价、工程造价、律师、价格鉴证、公证机构、基层法律服务机构、专利代理、商标代理以及其他经济鉴证类社会中介机构;(六)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企业。

  企业所得税是对我国内资企业和经营单位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征收的一种税。纳税人范围比公司所得税大。企业所得税纳税人即所有实行独立经济核算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内资企业或其他组织,包括以下6类:

  (1)国有企业;

  (2)集体企业;

  (3)私营企业;

  (4)联营企业;

  (5)股份制企业;

  (6)有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的其他组织。企业所得税的征税对象是纳税人取得的所得。包括销售货物所得、提供劳务所得、转让财产所得、股息红利所得、利息所得、租金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接受捐赠所得和其他所得。

你好!特殊行业,特殊类型的纳税人和一定规模以上的纳税人不得核定企业所得税。
特定纳税人企业:
1.享受《中华共和国免税收入优惠政策的企业》;
2.汇总纳税企业;
3.上市公司;
4.银行、信用社、***公司、保险公司、证券公司、期货公司等;
5.会计、审计、资产评估、税务、房地产评估、土地评估等;
6.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企业。

  您好!特殊行业、特殊类型的纳税人和一定规模以上的纳税人企业所得税不得核定征收。

  其中,特定纳税人包括以下类型的企业:

  一、享受《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和国务院规定的一项或几项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企业(不包括仅享受《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规定免税收入优惠政策的企业);

  二、汇总纳税企业;

  三、上市公司;

  四、银行、信用社、***公司、保险公司、证券公司、期货公司、信托投资公司、金融资产管理公司、融资租赁公司、担保公司、财务公司、典当公司等金融企业;

  五、会计、审计、资产评估、税务、房地产估价、土地估价、工程造价、律师、价格鉴证、公证机构、基层法律服务机构、专利代理、商标代理以及其他经济鉴证类社会中介机构;

  六、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企业。专门从事股权(股票)投资业务的企业,不得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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