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部服务

您的位置: 首页 > 疑难问答

个体工商户设立登记办事流程是怎样的?

发布时间:2024-10-17 20:43:13 | 浏览量:

  一、个体工商户注册流程是什么:

  (一)个体营业执照办理指南

  1、申请设立登记时须提交的文件、证件

  (1) 居民***(复印件);

  (2) 职业证明(退、离休证明,退职证明,下岗职工证明〈复印件〉,失业人员出具社区管委会证明);

  (3) 生产经营场所使用证明(属公有产权的出具产权单位证明,私有房产出具私有产权证〈复印件〉,出租的出具双方租赁协议书及出租产权证〈复印件〉);

  (4)个人合伙经营的,出具合伙协议书;

  2、 有关技术行业证件:

  (1)计量器具制造、修理

  (2)机动车维修

  (3)家用电器修理

  (4)照相业

  (5)生活美容、医疗美容、按摩业

  (6)餐饮业(厨师)

  (7)服装加工

  (8)室内装饰装修

  (9)兽医诊所。

  3、 主要行业前置审批证件:

  (1) 食品生产经营、销售、生活美容、美发、理发、旅店等行业,先取得卫生行政部门发放的《卫生许可证》和从业人员身体健康合格证。

  (2) 从事***食品生产经营,先经民族工作部门审批;

  (3) 从事刻字、印刷业的,须经公安部门批准,并且取得《刻字业安全许可证》、《特种行业许可证》;

  (4) 公共(文化)场所:饮食、文化娱乐、旅馆业,除归口的行业审批外,还需公安消防环保部门审批,由公安部门核发《公共场所安全许可证》;

  (5) 从事烟草制品经营,由烟草专卖主管部门批准,并取得《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

  (6) 从事科技业的,须经县以上科委批准;

  (7) 劳动就业证明(外来人口);

  (8) 暂住证(外来人口)。

  二、 登记机关及时限

  申请人申请设立登记时,到所在地的工商所申请办理登记手续。提交的证件齐全,手续完备,符合条件的,,工商部门于7日内办理完营业执照(法定期限为30日)。

  三、 登记程序

  1、 到所在地工商所领取登记表格,办理核名初审;

  2、 到分局登记大厅审批核名;

  3、 根据规定办理前置审批

  4、 携带有关文件、证件,到所在地工商所注册登记。

答:

个体户设立流程如下:

①、办理个体营业执照需要携带本人的***明复印件;

②、如果是租的门店需要办理验场地的需要提供房屋租赁合同原件和复印件;

③、如果经营场是住宅需要提供有利害关系业主同意证明;

④、携带申请登记的申请书;

⑤、近期一寸免冠照片1张。

2、如果个体户经营范围有烟草、药品、特种行业、娱乐行业、危险品等,需要先核实名称,再办许可证,最后提交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办理执照。

3、如果在公共场所经营,经验者需申请卫生许可证的,应当提交下列资料: 

(一)卫生许可证申请表; 

(二)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明;  

(三)公共场所地址方位示意图、平面图和卫生设施平面布局图;

(四)公共场所卫生检测或者评价报告; 

(五)公共场所卫生管理制度;

(六)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行政部门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希望可以帮到您,谢谢!

您好,个体工商的设立登记流程如下:

1.要先核名,具体到街道

2.提交资料审批

3.审核通过

4.领取执照备案**

  个体工商户注册所需要材料:

  设立登记应提交的文件:

  (1)申请人签署的《个体工商户设立登记申请书》;

  (2)申请人***明复印件(或户籍证明);

  (3)经营场所使用证明;自有房产提交产权证复印件;租赁房屋提交租赁协议复印件以及出租方的房产证复印件;未取得房产证的,提交房地产管理部门的证明或者购房合同及房屋销售许可证复印件;出租方为宾馆、饭店的,提交宾馆、饭店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使用自有房屋作为经营场地开办个体工商户和私营企业,但因历史原因无法提供合法房地产证明的,提交村(居)民委员会等机构出具的能够证明申请人拥有该房屋使用权的证明文件。

  (4)《字号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已申请字号名称预先核准登记的方提交)。

  (5)申请登记的经营范围中有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必须在登记前报经批准的项目,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或许可证明。

  (6)委托代理人申请设立登记的,提交申请人签署的《委托书》及代理人的***复印件(本人签字)或者资格证明复印件(本人签字);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提交的其他文件。

  个体工商户办理流程:

  1,领取《个体工商户设立登记申请书》,

  2,提交文件,申请设立登记,

  3,缴纳登记费,领取营业执照

(1)字号查询并领取《个体工商户设立申请书》;

  (2)填写《名称预先核准申请表》;

  (3)窗口递交申请材料并领取《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4)到相关行政部门办理行政许可前置审批文件;

  (5)填写表格、准备相关申请材料(详见设立申请书清单);

  (6)备齐相关申请材料,递交到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相应注册窗口受理、核准;

  (7)缴费、领取营业执照。

  注:经营范围涉及法律法规国务院规定需取得行政许可、以及个体工商户申请的,可办理名称预先核准。

在线咨询
电话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