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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出口退税流程

发布时间:2024-10-17 12:35:55 | 浏览量:

  一、退税流程

  1、有关证件的送验及登记表的领取

  企业在取得有关部门批准其经营出口产品业务的文件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工商登记证明后,应于30日内办理出口企业退税登记。

  2、退税登记的申报和受理

  企业领到“出口企业退税登记表”后,即按登记表及有关要求填写,加盖企业公章和有关人员印章后,连同出口产品经营权批准文件、工商登记证明等证明资料一起报送税务机关,税务机关经审核无误后,即受理登记。

  3、填发出口退税登记证

  税务机关接到企业的正式申请,经审核无误并按规定的程序批准后,核发给企业“出口退税登记”。

  4、出口退税登记的变更或注销

  当企业经营状况发生变化或某些退税政策发生变动时,应根据实际需要变更或注销退税登记。

  二、申请条件

  1、必须经营出口产品业务,这是企业申办出口退税登记最基本的条件。

  2、必须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营业执照是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的简称,是企业或组织是合法经营权的凭证。

  3、必须是实行独立经济核算的企业单位,具有法人地位,有完整的会计工作体系,独立编制财务收支计划和资金平衡表,并在银行开设独立帐户,可以对外办理购销业务和货款结算。

  凡不同时具备上述条件的企业单位,一般不予以办理出口企业退税登记。

  三、资料要求

  1、税收(出口货物)专用缴款书和税收出口货物完税分割单;

  2、增值税专用**抵扣联;

  3、出口货物外销**;

  4、出口货物销售明细账;

  5、出口收汇核销单(出口退税联);

  6、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出口货物报关单(出口退税专用联);

  7、出口货物退税汇总申报表、出口退税进货凭证申报明细表、出口货物退税申报明细表;

  8、预审疑点反馈表;

  9、税务机关要求报送的其他资料。

您好!进出口退税流程具体是:

1. 有关证件的送验及登记表的领取企业在取得有关部门批准其经营出口产品业务的文件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工商登记证明后,应于30日内办理出口企业退税登记。

2. 退税登记的申报和受理企业领到“出口企业退税登记表”后,即按登记表及有关要求填写,加盖企业公章和有关人员印章后,连同出口产品经营权批准文件、工商登记证明等证明资料一起报送税务机关,税务机关经审核无误后,即受理登记。

3. 填发出口退税登记证税务机关接到企业的正式申请,经审核无误并按规定的程序批准后,核发给企业“出口退税登记”。

4. 出口退税登记的变更或注销当企业经营状况发生变化或某些退税政策发生变动时,应根据实际需要变更或注销退税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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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您好,享有出口退税权的企业,是指经有关部门批准的、有进出口经营权的企业。主要是外贸公司和有进出口权的生产企业,包括外商投资企业,另外还有出口量较小的一些特殊企业,如外轮供应公司、免税品公司等。

  出口退税流程:企业提交申报资料及电子数据—税局受理—审核—复审—核准—人行国库办理退库手续

  所需资料:一、生产企业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增值税免抵退税申报,应提供下列凭证资料:

(1)《免抵退税申报汇总表》及其附表;

(2)《免抵退税申报资料情况表》;

(3)《生产企业出口货物免抵退税申报明细表》;

(4)出口货物退(免)税正式申报电子数据;

(5)下列原始凭证:①出口货物报关单(出口退税专用,以下未作特别说明的均为此联)(保税区内的出口企业可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保税区出境货物备案清单,简称出境货物备案清单,下同);②出口**;③委托出口的货物,还应提供受托方主管税务机关签发的代理出口货物证明,以及代理出口协议复印件;④主管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二、外贸企业办理出口退税应提供下列凭证资料:

1.《外贸企业出口退税汇总申报表》;

2.《外贸企业出口退税进货明细申报表》

3.《外贸企业出口退税出口明细申报表》

4.出口货物退(免)税正式申报电子数据;

5.下列原始凭证

(1)出口货物报关单;

(2)增值税专用**(抵扣联)、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

(3)委托出口的货物,还应提供受托方主管税务机关签发的代理出口货物证明,以及代理出口协议副本;(4)属应税消费品的,还应提供消费税专用缴款书或分割单、海关进口消费税专用缴款书;

(5)主管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办理出口退税的时候需要的原始凭证:

  一、生产企业办理增值税免抵退税需要的原始资料包括:①出口货物报关单(出口退税专用,以下未作特别说明的均为此联)(保税区内的出口企业可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保税区出境货物备案清单,简称出境货物备案清单,下同);②出口收汇核销单(出口退税联,以下未作特别说明的均为此联)(远期结汇的提供远期收汇备案证明,保税区内的出口企业提供结汇水单。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业务、试行出口退税免予提供纸质出口收汇核销单地区和货物贸易外汇管理制度改革试点地区的企业免予提供,下同);③出口**;④委托出口的货物,还应提供受托方主管税务机关签发的代理出口货物证明,以及代理出口协议复印件;⑤主管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出口的视同自产货物以及列名生产企业出口的非自产货物,属于消费税应税消费品(以下简称应税消费品)的,还应提供下列资料:消费税专用缴款书或分割单,海关进口消费税专用缴款书、委托加工收回应税消费品的代扣代收税款凭证原件或复印件。

  二、外贸企业办理出口退税需要的原始凭证包括:

(1)出口货物报关单;

(2)增值税专用**(抵扣联)、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提供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的,还需同时提供进口货物报关单,下同);

(3)出口收汇核销单;

(4)委托出口的货物,还应提供受托方主管税务机关签发的代理出口货物证明,以及代理出口协议副本;(5)属应税消费品的,还应提供消费税专用缴款书或分割单、海关进口消费税专用缴款书(提供海关进口消费税专用缴款书的,还需同时提供进口货物报关单,下同);

(6)主管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希望可以帮到您,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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