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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的时间有什么规定 ?

发布时间:2024-10-17 02:24:52 | 浏览量:

 您好!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的时间规定如下:

  1、企业应当自月份或者季度终了之日起十五日内,向税务机关报送预缴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预缴税款。

  2、企业应当自年度终了之日起五个月内,向税务机关报送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并汇算清缴,结清应缴应退税款。

  3、企业在年度中间终止经营活动的,应当自实际经营终止之日起六十日内,向税务机关办理当期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

  希望可以帮到您!

您好,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的时间现在是要在每年的5月31号前申报完成的。时间期限是在每年的1月-5月。

更多关于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的时间规定,可以咨询本站的相关专业人士哈,希望能帮到您!

您好,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的时间在每年的1月1日-5月31日

您好,关于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的时间:

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需要在5月31日前申报完成以及缴纳税款。

更多关于的疑问直接咨询本站专业人员或者直接向我提问,希望能帮到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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