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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制升成一般纳税人怎么降回小规模

发布时间:2024-10-16 00:34:25 | 浏览量:

根据最新的规定,只要符合条件,在2020年12月31日前,一般纳税人可以选择转登记为小规模。

要判断公司是否符合条件,依据有两个:

1、转登记日前的经营期,是否满12个月或4个季度;

2、转登记日前经营期内的累计销售额,是否超过500万元。

即只要是在转登记日前,连续12个月或者连续4个季度,累计销售额未超过500万元的,可以转登记。

符合规定条件的纳税人,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填报申请,并提供相应的材料,主要包括有:

1、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

2、公司公章;

3、《一般纳税人转小规模纳税人登记表》;

4、实名办税员***原件。

在现场办理过程中,需仔细核查税(费)种、申报纳税期限是否发生改变,以及小规模纳税人的生效时间等。

主管税务机关根据下列情况分别作出处理:

1、纳税人填报内容与税务登记、纳税申报信息一致的,主管税务机关当场办理。

2、纳税人填报内容与税务登记、纳税申报信息不一致,或者不符合填列要求的,主管税务机关应当场告知纳税人需要补正的内容。

以上就是关于一般纳税人转小规模纳税人的相关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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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您好,达到转为一般纳税人条件的必须转为一般纳税人,符合转回小规模纳税人的条件也可以转回

  《公告》规定,一般纳税人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应同时符合以下两个条件:一是按照有关规定,已登记为一般纳税人;二是转登记日前连续12个月(按月申报纳税人)或连续4个季度(按季申报纳税人)累计应税销售额未超过500万元。如果纳税人在转登记日前的经营期尚不满12个月或4个季度,则按照月(或季度)平均销售额估算12个月或4个季度的累计销售额。《公告》亦规定,一般纳税人可自主选择是否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因此,符合上述规定的纳税人,在2018年5月1日之后仍可继续作为一般纳税人。

  

您好,由于一般纳税人在退税、抵扣方面比小规模有很大好处,你要降会小规模之前要慎重考虑。如果的确是经营需求要回到小规模的话,是需要满足两个条件的:

1、转登记日前的经营期,是否满12个月或4个季度;

2、转登记日前经营期内的累计销售额,是否超过500万元。

即只要是在转登记日前,连续12个月或者连续4个季度,累计销售额未超过500万元的,就属于符合规定条件办理一般纳税人降小规模的条件,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填报申请。需要带上这些资料到现场办理:

1、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

2、公章;

3、《一般纳税人转小规模纳税人登记表》;

4、实名办税员***原件。

流程不算复杂,但如果你不是专业的最好是找我们专业的帮你,谢谢

您好!如果您因为滚动式12个月收入累计超过500万而呗税局责令成为一般纳税人的话,是不可以进行降小规模纳税人的操作申请的。如果您是自愿从小规模纳税人升为一般纳税人,在您不想以一般纳税人资质进行经营时,是可以选择降回小规模纳税人的!
办理流程:首先需要网上提交申请,税局将申请审批通过之后,就可以带上公司全套资料去税局办理即可!
希望我的回答可以帮助到您!如果您需要我们的帮助,可以随时联系我们哦!

您好!一般纳税人降为小规模:
条件:一般纳税人符合以下条件的,在2020年12月31日前,可选择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转登记日前连续12个月(以一个月为1个纳税期)或者连续4个季度(以一个季度为一个纳税期)累计销售额未超过500万元。
流程:网上操作,登录深圳市电子税务局,点击我要办税——综合信息报告——资格信息报告——一般纳税人转登记小规模纳税人;
现场办理:向主管税务机关填报《一般纳税人转为小规模纳税人登记表》,并提供税务登记证件,已实名办税的纳税人,无需提供税务登记证件。
更多疑问可以咨询本站专业人士,希望可以帮到您!

  一、关于一般纳税人转为小规模纳税人的条件《公告》规定,一般纳税人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应同时符合以下两个条件:一是按照有关规定,已登记为一般纳税人;

  二是转登记日前连续12个月(按月申报纳税人)或连续4个季度(按季申报纳税人)累计应税销售额未超过500万元。如果纳税人在转登记日前的经营期尚不满12个月或4个季度,则按照月(或季度)平均销售额估算12个月或4个季度的累计销售额。《公告》亦规定,一般纳税人可自主选择是否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因此,符合上述规定的纳税人,在2018年5月1日之后仍可继续作为一般纳税人。

  二、关于纳税人转登记的办理程序《公告》规定,纳税人应正确、完整填写本公告所附《一般纳税人转为小规模纳税人登记表》,并提供税务登记证件;已实行实名办税的纳税人,无需提供税务登记证件。

  三、关于转登记前后计税方法的衔接《公告》规定,一般纳税人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后,自转登记下期起,按照小规模纳税人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转登记当期,仍按照一般纳税人的有关规定计税。这里的“转登记下期”指的是,按季申报纳税人自下一季度开始,按月申报纳税人自下月开始。

  四、关于转登记纳税人尚未申报抵扣或留抵进项税额的处理《公告》规定,转登记纳税人尚未申报抵扣的进项税额,以及转登记日当期的期末留抵税额,统一计入“应交税费—待抵扣进项税额”科目中核算。尚未申报抵扣的进项税额计入“应交税费—待抵扣进项税额”时,应区分转登记日当期是否已取得**,进行相应的处理。

  五、一般纳税人销售和购进业务在转登记后发生销售折让、中止或者退回的处理一般纳税人经营期间的销售或者购进业务,在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后发生销售折让、中止或者退回的,应按照一般计税方法进行调整。纳税人应调整转登记日当期的销项税额、进项税额、应纳税额。

  六、关于转登记纳税人增值税**开具问题为了给纳税人开具增值税**提供便利,《公告》规定,纳税人在转登记后可以使用现有税控设备继续开具增值税**。转登记纳税人除了可以开具增值税普通**外,在转登记日前已做增值税专用**票种核定的,还可以继续通过增值税**管理系统自行开具增值税专用**。

  七、关于再次登记为一般纳税人的条件《公告》规定,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后,如纳税人连续12个月或者4个季度的销售额超过500万元,则应按照规定,再次登记为一般纳税人。不过需要注意的是,转登记纳税人按规定再次登记为一般纳税人后,不得再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

  有更多的疑问可咨询本站专业人员为您解答,希望能帮到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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