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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型微利企业优惠政策

发布时间:2024-10-15 02:58:02 | 浏览量:

您好~小型微利企业,今年是疫情的原因

1、国家从政策是2019年1月1日到2020年12月31日,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对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2、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月销售额未超过10万元,季度普票加专票不超过30万元的,免征增值税,超过30万,全额缴纳,专票是即开即扣,这个政策2021年目前也继续沿用

希望我可以帮助到您,更多详情可咨询本站专业人士~~

  小型微利企业优惠:

自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对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上述小型微利企业是指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且同时符合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30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5000万元等三个条件的企业。

有更多的疑问可咨询本站专业人员为您解答,希望能帮到您!

您好,有以下优惠政策:

1、自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对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2、小规模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合计月销售额未超过10万元(以1个季度为1个纳税期的,季度销售额未超过30万元,下同)的,免征增值税。
小规模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合计月销售额超过10万元,但扣除本期发生的销售不动产的销售额后未超过10万元的,其销售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取得的销售额免征增值税。

希望可以帮助到您,更多详情可咨询本站专业人士,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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