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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公司不配合,分公司可以注销吗

发布时间:2024-10-14 17:52:59 | 浏览量:

您好,总公司不配合的话,分公司是没办法注销的哦,分公司注销流程具体如下:

一,企业注销分公司的流程
1、持要注销的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前往分公司登记所属工商登记机关办理。到工商部门窗口进行注销登记的相关事项咨询,领取《分公司注销登记申请书》、《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
2、准备注销分公司需要登记的相关材料。因为分公司不具备法人资格 (和一般公司注销不同之处) ,所以分公司的注销登记材料应由所属总公司做出决定并签署。材料应当提交原件,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注明“与原件一致”并由公司加盖公章。
3、准备注销分公司所需要的材料完成后,向当地的工商登记机关提交。
4、分公司注销登记经工商登记机关核准后,公司应持《分公司注销登记核准通知书》到公司登记机关进行分公司撤销备案。
5、如果分公司有银行账户的,就去注销银行账户,没有则不需要。
二、企业注销分公司时需要以下材料:
1、公司法定代表人、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签署并加盖公司公章的《分公司注销登记申请书》;
2、公司签署、加盖公司公章并粘贴指定代表或共同委托代理人***复印件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应标明具体委托事项、权限、委托期限。指定代表或共同委托代理人要提交***原件(供当场确认使用)。
3、总公司出具的注明分公司注销原因的注销决定。
4、分公司的《营业执照》正、副本。
5、分公司完税证明。您所说的“税务系统中好像还处于非正常状态”如是指没有进行税务登记,可以提交领取营业执照时工商登记机关核发的办理税务登记使用的那联“分公司登记核准通知书”作为证明。
6、分公司如单独开设有银行账户的,还需提交银行清户证明。
7、分公司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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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您好~

总公司不配合的话是注销不了分公司的哈~

注销分公司需要的资料和流程如下:

1、公司撤销或者公司决定撤销分公司的,应当自撤销决定作出之日起30日内向该分公司的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登记。

2、注销国、地税税务登记证,需要国、地税税务登记证、所有国、地税有关材料和备案公章。

分公司注销流程,分公司注销需要哪些步骤

3、自做出注销决定之日起15日内成立清算组,公司备案申请表(公司清算组负责人签署)、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加盖公司公章)、股东会关于成立清算组的决议(全体股东签署)喝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4、清算组自成立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保障债权人的合法债务得到履行。

5、刊登注销公告,于60日内在报纸上至少公告三次。

6、清偿分公司债务,到税务部门办理完税证明。

7、填写注销登记申请书,提交登记文件、证件,按约定日期领取核准通知书,注销基本账户,包括公司营业执照正本(有些银行要工商、代码、国税、地税全套证件)、开户许可证、印鉴卡、印鉴卡上预留印鉴、支票本、电汇凭证等银行相关材料和销户申请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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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总公司不配合,分公司无法注销哈。

原因:分公司注销的时候会用到总公司的营业执照,并且需要总公司在文件上面盖章,并且需要总公司的法人进行签字,如果没有以上资料,分公司是无法注销的,希望可以帮助到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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