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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责任公司法人需要承担责任吗,需要承担什么责任?

发布时间:2024-10-14 00:29:32 | 浏览量:

我国民法通则第四十九条规定了六种情况:

超出登记机关核准登记经营范围从事非法经营活动的;

向登记机关、税务机关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抽逃资金、隐匿财产逃避债务的;

解散、被撤销、被宣告破产后,擅自处理财产的;

变更、终止时不及时申请办理登记和公告,使利害关系人遭受重大损失的;

从事法律禁止的其他活动,损害国家利益或者社会公共利益的。这些非法行为仍然由法人来承担责任,法定代表人由此而引起的其他责任,法律并不免除,也就是可以给予行政处分、罚款等处罚,构成犯罪的应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法律规定承担有限责任,有限责任就是在一定范围内承担的责任。

但是,如果你在公司进行了非法的经营,超越了职责范围之外,你就要承担相应的连带责任。比如说你是上市公司法人代表,如果你的财务报表造假,或者欺诈上市,法人代表就要承担相应的连带责任。

您好,有限责任公司法人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公司法》第三条规定,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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