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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业补贴广州和深圳的有多少

发布时间:2024-10-13 12:46:47 | 浏览量:

  深圳

补贴对象范围

1.未享受过创业扶持补贴的自主创业人员《措施》中规定,自主创业人员包括以下8类人员:

①大学毕业五年内的普通高等院校、职业技术学校、技工院校大学毕业生(撤销户口规定)

②大学毕业五年内的海外留学工作人员(撤销户口规定)

③深圳普通高等院校、职业技术学校、技工院校在校生(无户口规定,由大学毕业学年度学员扩张至该校在校学生,包含退学自主创业学员)

④法律规定工作年纪内的香港澳门住户(增加)

⑤备案失业人员(深圳户口)

⑥还原复转退伍军人(深圳户口)

⑦随军家属(深圳户口)

⑧残废人员(深圳户口)

2.深圳创业补贴,创业贷款政策在当地创立的一切正常运营并依规交纳社会发展保费的初创公司。

初创公司:在当地注册登记三年内,从没享有过创业补贴的小微型企业、个体户、非营利性企业。

补贴的具体标准、内容:

初创企业补贴(靠前次创业补贴)

1.补贴标准:可申办一万元的初创企业补贴;属于联合经营成立公司的,经审查合作方规范、投资占有率等,按该新成立公司靠前次申办时的工商登记网合作方数量每名计发一万元新成立公司补贴,在这其中工商登记网合作方应具有自己做生意工作员真正真实身份。深圳创业补贴,创业贷款政策新成立公司补贴仅有申办并具有一次且总计信用额度不超过十万元。

2.申请办理资质:尽量得到公司企业营业执照6个月以上且一切正常经营。

3.申请材料:

1)补贴申请表;

2)自身***证件;

3)金融企业大部分存款账号;

4)统一社会经济发展信用代码公司企业营业执照;

5)本人个人纳税证明。4.案件审理企业:街道公共管理管理处。

广州

创业企业社会保险补贴对象条件和补贴标准的事宜:

(一)申请条件;1.用人单位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为登记失业人员或复员转业退役军人。

2.相关人员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

(二)补贴标准;每月按用人单位为符合条件人员实际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和职工社会医疗保险费给予累计不超过3年的社会保险补贴(个人缴费部分由个人承担)

创业带动就业补贴申请条件和补贴标准事宜:

(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1.初创企业招用员工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申请补贴前连续6个月为招用员工缴纳社会保险费且申请补贴时仍在本企业就业,法定代表人或个体户经营者除外。

2.初创企业吸纳劳动者就业申请补贴后12个月内,不同初创企业吸纳同一劳动者就业的不能再次申领补贴。3.同一法定代表人名下有多家初创企业的,只有一家可申请创业带动就业补贴。

(二)补贴标准为招用3人(含3人)以下的按每人2000元给予补贴;招用3人以上的每增加1人给予3000元补贴,每户企业补贴总额最高不超过3万元。

一次性创业资助办事指南申请条件和补贴标准事宜:

1.初创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或经营者(女性不超过55周岁、男性不超过60周岁)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普通高等学校、中等职业学校、技工院校学生(在校及毕业5年内)和出国(境)留学回国人员(领取毕业证5年内);

(2)军转干部、复退军人;

(3)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

(4)返乡创业人员:广州户籍人员离开户籍所在地外出求学、务工后返回原户籍地所辖乡镇创业的劳动者(以营业执照所载地址为准);(5)创办驿道客栈、民宿、农家乐的人员。

2.初创企业登记注册满6个月,申请补贴前连续3个月有在职员工(不含法定代表人或经营者)正常缴纳社会保险费,且申请时未被市场监管部门列入“经营异常名录”。

补贴标准为每户1万元,符合条件的人员只能享受1次创业资助。

创业租金补贴申领条件的事宜:

条件如下:1.初创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或经营者(女性不超过55周岁、男性不超过60周岁)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普通高等学校、中等职业学校、技工院校学生(在校及毕业5年内)和毕业5年内的出国(境)留学回国人员;

(2)军转干部、退役军人;

(3)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本省脱贫人口;

(4)创办驿道客栈、民宿、农家乐的人员。

3.初创企业租赁场地用于经营(租赁地址与注册登记地一致),相关场地非法定代表人或经营者自有物业。3.初创企业申请补贴前连续3个月有在职员工(不含法定代表人或经营者)正常缴纳社会保险费,且申请时未被市场监管部门列入“经营异常名录”。

补贴标准:每年6000元,同一家企业累计不超过3年。

深圳:

补贴对象

1.毕业五年内大学生(不限户籍)

2.深圳本地在读大学生(不限户籍)

3.毕业五年内留学回国人员(不限户籍)

4.登记的失业人员(限深户)

5.退伍军人(限深户)

6.随军家属(限深户)

7.残疾人(限深户)

可申请创业补贴

1、初创企业补贴

自主创业人员每人一次性补贴1万元(龙岗区15000),合伙经营的补贴金额可按符合条件的合伙人叠加,合计补贴最高不超过15万元。

2、场地租金补贴

自主创业人员在本市租用商业场地经营的,可申请最低500元,最高不超过2340元每个月的场地租金补贴,持续补贴3年,合计补贴最高不超过6.8万元。

(创业孵化基地内创业的补贴金额最高。)

3、社会保险补贴

自主创业人员在占股企业内缴纳社保的,可补贴公司缴纳部分社保费用,补贴650元每个月,持续补贴3年,合伙经营的补贴金额可按符合条件的合伙人叠加,合伙补贴最高不超过23.4万元。

4、创业带动就业补贴

自主创业人员每招纳一名劳动年龄内员工在本企业缴纳社保,并签订一年劳动合同,可享受3000元每人的带动就业补贴,合计补贴最高不超过5万元。

申请条件

申请补贴的创业人员个人征信正常且年龄在法定劳动年龄内,企业经营无异常且注册时间不超过3年,经营范围行业含娱乐、网吧、足疗、户外广告、美容(不限销售)外均可申请。

广州:

01一次性创业补贴

1.在穗普通高等学校、职业学校、技工院校学生(在校及毕业5年内);

2.出国(境)留学回国人员(领取毕业证5年内);

3.复员转业退役军人

4.登记失业人员;

5.就业困难人员。

补贴标准

以上人员成功创业(在本市领取工商营业执照或贴其他法定注册登记手续,本人为法定代表人或主标要负责人),正常经营6个月以上一年以内,每准户给予一次性创业资助10000元。

02租金补贴

1.在穗普通高等学校、职业学校、技工院校学生(在校及毕业5年内);代2.出国(境)留学回国人员(领取毕业证5年内);

3.复员转业退役军人

4.登记失业人员;5.就业困难人员。

补贴标准

在本市租用经营场地创办初创企业并担任法定代贴表人或主要负责人的,可申请租金补贴。租金补标贴直接补助到所创办企业,每户每年4000元,准累计不超过3年。

03创业企业(法人)社会保险补贴

1.在穗普通高等学校、职业学校、技工院校学生补(毕业5年内);

2.出国(境)留学回国人员(领取毕业证5年内);

|3.复员转业退役军人;

4.登记失业人员;

补贴标准:

本市领取营业执照或其他法定机构注册登记并正、常经营,按规定参加社会保险的,依照“先缴后贴补”原则,按照实际缴纳的养老、失业、工伤、医标疗和生育保险,给予累计不超过3年的社会保险准补贴(个人缴费部分由个人承担)。

港澳台居民符合规定条件,可同等享受补贴政策。

04创业带动就业补贴

补贴对象

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初创企业(设立三年内):

1.为招用人员连续缴纳3个月以上社会保险;

2.与招用人员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

补贴标准:

按初创企业招用人数给予创业带动就业补贴,招贴用3人(含3人)以下的按每人2000元给予补标贴;招用3人以上的每增加1人给予3000元补准|贴,每户企业补贴总额最高不超过3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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