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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注销,公章怎么进行处理

发布时间:2024-10-13 07:45:07 | 浏览量:

您好,

公司注销之后,不能随便销毁公章,必须将印章全部交回原备案的公安机关处理,不能自行销毁印章。公安机关会对交回和收缴的印章预存两年,无特殊情况的,预存期满后统一予以销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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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注销,公章的处理:

1、根据《国务院关于国家行政机关和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印章管理的规定》第二十四条规定:

“国家行政机关和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印章,如因单位撤销、名称改变或换用新印章而停止使用时,应及时送交印章制发机关封存或销毁,或者按公安部会同有关部门另行制定的规定处理。”

2、按照《公司法》设立的公司,公司注销后,印章不回收,由股东自行处理。如果是非公司制企业法人,办理注销时印章应当交回工商部门。

3、公司申请注销登记应提交相关的文件

4、在公司注销之前,首先要做清算,清算是一种法律程序,公司注销时,必须进行财产清算。未经清算就自行终止的行为是没有法律效力的,不受法律保护。

5、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拟定提出清算方案,报股东会讨论通过或者主管机关确认。

6、非公司制企业法人,办理注销时印章应当交回工商部门。因单位撤销、名称改变或换用新印章而停止使用时,应及时送交印章制发机关封存或销毁,或者按公安部会同有关部门另行制定的规定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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