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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注销有未分配利润怎么处理

发布时间:2024-10-13 03:50:19 | 浏览量:

未分配利润清算时,要按照以下顺序进行分配:

1、弥补以前年度亏损;(用利润弥补亏损无须专门作会计分录);

2、提取法定盈余公积公益金;(盈余公积用于弥补亏损或转增资本;公益金只能用于职工集体福利);

3、提取任意盈余公积;

4、分配优先股股利;

5、分配普通股股利。

6、最后是年终未分配利润。

未分配利润是企业未作分配的利润。它在以后年度可继续进行分配,在未进行分配之前,属于所有者权益的组成部分。从数量上来看,未分配利润是期初未分配利润加上本期实现的净利润,减去提取的各种盈余公积和分出的利润后的余额。

分公司账务处理方法:

1.分公司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其所有对外的债权债务均应由总公司承担。但一般分公司都是相对独立开展业务,在注销时应由总公司对其进行清算,并接收其资产、债权和未了结的债务。通过清算形成清算报表,确认盈亏,并报当地主管税务机关认可,总公司据此作相应的账务处理。

2.总公司按合并报表的方式,以其净资产(亏损额)与总公司账面的拨款相抵并确认亏损。同时应将应承接的债权、债务一并并入总公司账内。

3.在确认亏损时涉及总、分公司的所得税问题,应多与税务联系(特别是总公司)

4.最后注销分公司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附注:

1、注销税务登记,需要资料:税务登记证正副本、**及**领购本,填写注销申请表。先注销国税,再注销地税

2、注销营业执照,先做公告,带营业执照正副本。税务注销证明、填写注销申请表

3、最后注销组织机构代码证,带营业执照、税务登记、银行账户注销证明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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