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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公司注销,母公司的账务怎么处理

发布时间:2024-10-13 03:34:05 | 浏览量:

 一、子公司注销母公司账务怎么处理

1、参照财政部《企业兼并有关会计处理问题暂行规定》“(三)结束旧账:丧失法人资格的企业结束旧账时,借记所有负债和所有者权益科目的余额,贷记所有资产科目的余额”之规定。

对于注销清算的公司,于清算完毕、注销登记后,贷记所有资产科目的余额,同时借记所有负债和所有者权益科目的余额,公司的所有科目余额均为零,从而予以销账;”

2、另根据《财政部、国家档案局关于印发〈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的通知》(财会字[1998]32号1998-8-21)第十三条“单位因撤销、解散、破产或者其他原因而终止的,在终止和办理注销登记手续之前形成的会计档案。

二、关于子公司注销的法律知识

《企业兼并有关会计处理问题暂行规定》第三条规定,丧失法人资格的企业结束旧账时,借记所有负债和所有者权益科目的余额,贷记所有资产科目的余额。对于注销的公司,于清算完毕、注销登记后,贷记所有资产科目的余额,同时借记所有负债和所有者权益科目的余额,公司的所有科目余额均为零,从而予以销账。

《财政部、国家档案局关于印发〈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的通知》(财会字[1998]32号)第十三条规定,单位按照相关法规而终止的,在终止和办理注销登记手续之前形成的会计档案,应当由终止单位的业务主管部门移交有关档案馆代管。

三、企业合并可以选择按以下规定处理

1、合并企业接受被合并企业资产和负债的计税基础,以被合并企业的原有计税基础确定。

2、被合并企业合并前的相关所得税事项由合并企业承继。

3、可由合并企业弥补的被合并企业亏损的限额=被合并企业净资产公允价值×截至合并业务发生当年年末国家发行的最长期限的国债利率。

4、被合并企业股东取得合并企业股权的计税基础,以其原持有的被合并企业股权的计税基础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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