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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公司转让商标怎么办理

发布时间:2024-10-11 22:57:58 | 浏览量:

1、申请。申请商标转让须使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制定、公布的统一格式的申请书。该申请书可以到商标局注册大厅索取。也可在网上下载。委托商标代理组织办理的,则由代理组织提供;
2、受理。商标局自收到转让申请后15日内发住《核准转让注册商标证明》;
3、审查。商标局在审核商标转让、办理相关手续时,会通过邮寄方式将文件发给商标转让办理方;
4、公告。商标局审查核准后发布公告。
转让注册受让人应在接到《转让注册通知书》后三个月内到商标局领证。

深圳商标转让怎么办理?

商标转让流程包括:申请→受理→审查→公告→核发转让证明。

1、买卖双方签订《商标转让合同/协议》。

2、商标持有人办理商标公证,获取《商标申明公证书》。

3、将准备好的材料和公证书报送商标局,然后缴纳转让规费。

4、商标局下发受理书,并开始进行审查。

5、商标局受理后刊登公告,并向双方下发《核准转让注册商标证明》。

商标转让的情形:
1、将注册商标转让给他人的,应当到商标局办理注册商标的转让手续;

2、因企业合并、兼并或改制而发生商标专用权移转的,应当到商标局办理注册商标的移转手续;

3、依法院判决发生商标专用权移转的,也应当办理移转手续;

4、转让商标时需一并转让手头上的近似商标;


办理商标转让或移转应当填写《转让申请/注册商标申请书》。自2002年9月15日起,已经申请但尚未获准注册的商标,也可以申请转让或移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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