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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易注销深圳公司是否需要公告通知?审核周期是多久

发布时间:2024-10-10 21:05:33 | 浏览量:

简易注销登记的公示时间为20天。

(一)实行企业简易注销登记的原则。

企业简易注销登记实行企业自主选择原则,登记机关应当充分尊重企业自主权和自治权,允许符合条件的企业自主选择一般注销程序或简易注销程序。

企业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应当按照一般程序办理注销登记。

1.曾被登记机关作出不予受理简易注销登记的;

2.曾被登记机关作出不予简易注销登记决定的;

3.曾被登记机关撤销简易注销登记的;

4.企业曾主动撤销简易注销公告的;

5.企业在公告期满后30日内未向登记机关提交简易注销登记申请的。

企业申请按照简易程序办理注销登记,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1、注销登记申请书(公司由法定代表人、个人独资企业由投资人、合伙企业由合伙事务执行人签署);

2、企业未开业或者无债权债务等情况的信用承诺;

3、企业营业执照正、副本;

4、委托他人办理注销登记的应提交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

5、外商投资企业申请简易注销的还需提交向商务部门缴销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的证明文件;

6、已领取“三证合一”“一照一码”营业执照的企业需提交税务登记注销证明或清税证明;过渡期内未换发“三证合一”“一照一码”营业执照的企业按原规定办理。

7、市级登记机关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材料。

简易注销公司流程:

1、首先是企业信息填报,简易注销公告填报,填写并上传《全体投资人承诺书》。

2、等待简易注销公示期满,工商局窗口办理工商注销。

3、到工商局窗口填写《公司简易注销登记申请书》。

4、工商局回收营业执照正副本,返还一张《准予注销登记通知书》。

5、公司注销——国税:国税窗口填表,提交自备资料:《股东决议解散书》《终止生产、经营证明》、国税局查账本和银行对账单、打印清税证明。

6、公司注销——地税:地税窗口递交材料: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地税局查账本、打印《税务事项通知书》。

从2022年1月1日起,简易注销登记的公示时间为20天。
公示期届满后,市场主体可直接向市场监管部门申请办理简易注销登记。市场主体应当在公示期届满之日起20天内向市场监管部门申请,可根据实际情况申请适当延长,最长不超过30天。市场主体在公示后,不得从事与注销无关的生产经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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