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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公司注销后是否可以保留原公司的名称和品牌?需要满足哪些条件?

发布时间:2024-10-10 20:03:36 | 浏览量:

您好在中国,公司注销后,原公司的名称和品牌通常会被释放回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其他公司可以重新注册使用这些名称和品牌。但是,在特定情况下,注销后的公司可以保留其名称和品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如果注销后的公司符合以下条件之一,可以保留原公司的名称和品牌:

公司名称和品牌已经在商标局注册商标,且商标权有效期内;
公司名称和品牌已经在国内外享有较高的知名度和声誉,且注销后继续使用该名称和品牌不会误导公众。
如果注销后的公司符合上述条件之一,可以在注销后继续使用原公司的名称和品牌。但是,需要注意的是,如果公司名称和品牌已经注册商标,需要在商标权有效期内继续维护商标的有效性,否则将失去商标保护。

如果注销后的公司希望保留其名称和品牌,欢迎咨询我们本站专业人士,以确保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并保护自己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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