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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第五次经济普查来了,企业需要做哪些事情?

发布时间:2024-10-10 08:57:44 | 浏览量:

国务院日前印发《关于开展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根据《全国经济普查条例》的规定,国务院决定于2023年开展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

问:什么是经济普查?

答:经济普查,是为了全面掌握我国第二产业、第三产业的发展规模、结构和效益等情况,建立健全基本单位名录库及其数据库系统,为研究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提高决策和管理水平奠定基础所进行的一项重大国情国力调查。

根据《全国经济普查条例》规定,经济普查每五年进行一次,分别在逢3、逢8的年份实施。我国已在2004年、2008年、2013年和2018年分别开展了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将于2023年开展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

问: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的对象、内容和时间分别是什么?

答:普查对象是在我国境内从事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活动的全部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经营户。普查主要内容包括普查对象的基本情况、组织结构、人员工资、生产能力、财务状况、生产经营、能源生产和消费、研发活动、信息化建设和电子商务交易情况,以及投入结构、产品使用去向和固定资产投资构成情况等。

普查标准时点为2023年12月31日,普查时期资料为2023年年度资料。

据不同的普查对象,其普查内容也有所不同,具体分为四类普查登记表。一套表单位普查登记表:包括一套表单位基本情况、财务状况、人员工资、能源生产与消费、生产能力、生产经营和服务活动、固定资产投资、研发活动、数字经济活动、信息通信技术应用和数字化转型情况等内容。

非一套表单位普查登记表:包括非一套表单位基本情况、财务状况、从业人员情况、部分行业经营情况、固定资产投资、能源生产、研发活动情况,以及行政事业单位、民间非营利组织主要经济指标等内容。

个体经营户普查登记表:包括个体经营户基本情况、雇员支出、房租、营业收入、固定资产投资情况等主要经济指标。部门普查登记表:包括金融、铁路部门及军队系统负责普查的单位基本情况、从业人员情况、财务状况、业务情况等内容,以及领导小组办公室其他成员单位负责提供的主要业务量情况。

深圳第五次经济普查,需要企业准备好相关资料提交到对应的普查单位
需要的资料:
1、2023年1-6月的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增值税申报表及附件表1(加盖公章或财务章);
2、企业费用明细表或者科目余额表(加盖公章或财务章);
3、6月份人员花名册(加盖公章或财务章);
4、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或财务章);
5、《法人和产业活动单位清查表》加盖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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