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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公司转让是否需要公告或通知债权人?

发布时间:2024-10-09 11:12:39 | 浏览量:

闲置的深圳公司在进行处理的时候,可以选择注销公司和转让公司。如果是注销公司,一般都需要进行登报公示45天。那么,如果是选择深圳公司转让,是否需要同样进行登报公示呢?对此下面就来详细讲一下。
公司转让与注销则不一样,没有处理完债权债务问题是无法转让的,所以不需要登报公示。除国有股权转让时,为了保障国有资产不流失,须在产权交易所进行公告外,其他不需要公告。
通常情况下,只要买卖双方确认签好股权转让协议,以及债权债务划分协议,预约到工商局办理股权转让手续就可以了。
在办理的时候,就还需要相关人员的签字。比如说原股东和新股东,可以是到场签字,也可以是通过银行U盾或者数字证书,委托人去办理后,线上签字。
事实上,公司转让是可以委托专业的机构代为办理的。相比起自己来办,代办更省事,转让速度也更快。因为正规的机构会有自己的渠道,能够快速找到买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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