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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权平均法和移动加权平均法的区别是什么

发布时间:2024-10-02 00:26:49 | 浏览量:

移动平均法和加权平均法的区别:

概念不同:

加权平均法是指某段时间内的加权。适用于价格变化不大或要求不是特别精确的成本核算。核算起来比较简单,省时省力。

移动加权平均法是指按照上一日结存来加权的。适用于价格变化大或要求精确核算的成本核算。核算比较费时。

计算公式不同:

移动加权平均单位成本=(结存存货成本+本批进货成本)/(结存存货数量+本批进货数量)

移动加权平均单价=(上次结存数量×上次结存单价+本次入库数量×本次入库单价)÷(上次结存数量+本次入库数量)

本期(月末一次)加权平均单价=(上期结存数量×上期结存单价+∑本期入库数量×本期入库单价)÷(上期结存数量+∑本期入库数量)

计算频率不同:

移动加权平均法严格按照时间顺序,发生一次就计算一次;

加权平均法统一在月末进行计算。

移动平均法的基本原理是通过消除时间序列资料不规则和其他的变动,从而反映长期趋势的方法。

移动平均法的特点:即期预测;削弱波动,消除变动;适用于价格变化大或要求精确核算的成本核算。

加权平均法的优缺点:

优点:只需在月末计算一次加权平均单价,将市场价格涨跌时计算的单位成本平均,是库存成本分摊的一种折中方法。

缺点:不利于会计核算的及时性;在价格变动较大的情况下,按加权平均单价计算的期末存货价值与当期成本相差较大。它适用于价格变化较小的情况。这种方法通常不能从账户中提供已发出存货的单价、金额和余额,不利于加强存货管理。为了解决这一问题,可以采用移动加权平均法或上月底计算出的平均单位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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