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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所得税职工教育经费扣除标准

发布时间:2024-10-01 20:07:15 | 浏览量:

答案:

企业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8%的部分,准予在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例如:某服装生产企业2018年合理的工资、薪金总额为360万元,发生职工教育经费30万元,其当年可在企业所得税前列支的职工教育经费限额=360×8%=28.8(万元),可以在当年扣除28.8万元,超过的1.2万元结转到以后纳税年度扣除。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以下几种费用可纳入企业职工教育经费之内进行税前扣除:

1.上岗和转岗教育;

2.各类岗位适应性教育;

3.岗位教育、职业技术等级教育、高技能人才教育;

4.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

5.特种作业人员教育;

6.企业组织的职工外送教育的经费支出;

7.职工参加的职业技能鉴定、职业资格认证等经费支出;

8.购置教学设备与设施;

9.职工岗位自学成才奖励费用;

10.职工教育管理费用;

11.有关职工教育的其他开支。

职工教育经费会计分录

借:生产成本(生产工人)

制造费用(车间管理人员)

管理费用(行政管理人员)

销售费用(销售人员)

在建工程(基建人员)

研发支出——资本化支出/费用化支出(研发人员)

贷:应付职工薪酬——职工教育经费等

缴纳时:

借:应付职工薪酬--职工教育经费

贷:银行存款

职工教育经费是按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提取用于职工教育事业的一项费用。单位职工不但有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享有集体福利的权利,还有接受岗位培训、后续教育的权利,为此需要一定的教育经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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