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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延长上海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使用管理实施办法有效期通知

发布时间:2024-10-01 19:26:25 | 浏览量:

各区财政局、税务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残疾人联合会:

根据财政部《关于延续实施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优惠政策的公告》(2023年第8号),结合规范性文件管理有关要求,经报市***同意,《上海市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使用管理实施办法》(沪财发〔2020〕9号)有效期延长至2025年12月31日,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计算方法自2023年征收2022年度保障金起继续执行三年。

特此通知。

上海市财政局

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

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上海市残疾人联合会

2023年8月14日

PDF文件下载(至原文下载)

沪财发〔2023〕6号.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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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来源于:上海市财政局,点击查看政策原文>>

说明:因政策不断变化,以上会计实操相关内容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以官方更新内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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