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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应收款的余额在贷方是什么意思

发布时间:2024-10-01 08:03:25 | 浏览量:

其他应收款的余额在贷方是表明企业多收了其他应收,应退还的部分。

其他应收款是指企业除应收票据、应收账款、预付账款、应收股利和应收利息以外的其他各种应收及暂付款项。

(1)为了反映和监督其他应收账款的增减变动及其结存情况,企业应当设置“其他应收款”科目进行核算。

(2)性质:资产类

(3)借方登记其他应收款的增加;贷方登记其他应收款的收回;期末余额一般在借方,反映企业尚未收回的其他应收款项。

账务处理:

(1)应收的各种赔款、罚款,如因企业财产等遭受意外损失而应向有关保险公司收取的赔款等

借:其他应收款

贷:待处理财产损溢/营业外收入/固定资产清理

(2)应收的出租包装物租金

借:其他应收款

贷:其他业务收入等

(3)应向职工收取的各种垫付款项,如为职工垫付的水电费、应由职工负担的医药费、房租费等

①企业为职工垫付款项时:

借:其他应收款

贷:库存现金、银行存款

②从工资中扣减时:

借:应付职工薪酬

贷:其他应收款

(4)存出保证金

如租入包装物支付的押金:

借:其他应收款

贷:银行存款等

(5)其他各种的应收、暂付款项

如预付职工的差旅费:

借:其他应收款

贷:库存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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