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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税销项税额抵减会计分录是什么

发布时间:2024-10-01 08:00:53 | 浏览量:

增值税销项税额抵减会计分录: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

贷: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次月缴纳时:

借: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贷:银行存款

月末,增值税为多交:

借: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多交增值税)

收到退库时:

借:银行存款

贷: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转出未交增值税”专栏,记录企业月终转出应缴未缴的增值税。月末“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明细账出现贷方余额时,根据余额借记本科目,贷记“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科目。

记录一般纳税人月终转出多缴的增值税。月末企业“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明细科目出现借方余额时,根据余额借记“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科目,贷记本科目。

对按批准数进行会计处理的,本科目月末转出数为当期期末留抵税额;对按退税申报数进行会计处理的,本科目月末转出数为计算“免、抵、退”税公式计算的“结转下期继续抵扣的进项税额”。

销项税额抵减指的是一般纳税人按照现行增值税制度规定因扣减销售额而减少的销项税额。

销售***后需要缴纳的增值税,可以通过采购商品获得进项税,通过两者之差抵减销项税额,以差额缴纳增值税。

一般纳税人提供应税服务,按照营业税改征增值税有关规定允许从销售额中扣除其支付价款的,简称“差额计税”。针对此类差额计税(金融商品转让除外)的业务,财政部明确规定,应在“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科目下增设“销项税额抵减”专栏,用于记录该企业因按规定扣减销售额而减少的销项税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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