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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五摊销法领用低值易耗品会计分录

发布时间:2024-10-01 04:56:51 | 浏览量:

五五摊销法领用低值易耗品会计分录

领用时:

借:低值易耗品——在用

贷:低值易耗品——在库

借:管理费用——低值易耗品摊销

贷:低值易耗品——低值易耗品摊销

报废时,将报废的低值易耗品实际成本的50%,扣除残料价值后的差额计入管理费用。

借:材料物资(残料价值) 低值易耗品——低值易耗品摊销(已提摊销额) 管理费用——低值易耗品摊销(报废的低值易耗品实际成本的50%减去残料价值后的差额)

贷:低值易耗品——在用(报废的低值易耗品的实际成本) 低值易耗品

新会计准则五五摊销法

五五摊销法亦称五成摊销法,就是在低值易耗品领用时先摊销其价值的50%(五成),报废时再摊销其价值的50%(扣除残值)的方法。 采用这种方法,低值易耗品报废以前在账面上一直保留其价值的一半,表明在使用中的低值易耗品占用着一部分资金,有利于对实物的使用进行管理,防止出现大量的账外物资。 这一方法适用于每月领用数和报废数比较均衡的低值易耗品,如果一次领用的低值易耗品数量很大,为了均衡产品成本负担,也可将其摊销额先列入待摊费用,而后分期摊入产品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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