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部服务

您的位置: 首页 > 疑难问答

销售退回会计分录

发布时间:2024-10-01 02:32:34 | 浏览量:

销售退回会计分录

(1)尚未确认销售收入的售出商品发生销售退回:

借:库存商品

贷:发出商品

如果发出商品时已经发生了纳税义务,需要在退回时考虑: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贷:银行存款等

(2)已确认销售商品收入的售出商品发生销售退回:

借: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贷:银行存款等

同时:

借:库存商品

贷:主营业务成本

如果购买方享受了现金折扣,发生销售退回时应将扣除现金折扣后的金额退回购买方,会计处理为:

借: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贷:银行存款等

财务费用(现金折扣的金额)

销售退回处理方式

1、本年度销售的商品,在年度终了前(12月31日)退回,冲减退回月份的主营业务收入以及相关的成本、税金。

2、以前年度销售的商品,在年度财务报告批准报出后退回的,通过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科目核算。

3、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销售的商品,在年度财务报告批准报出前(如股份有限公司的年度财务报告在年度终了后四个月报出)退回,冲减报告年度的主营业务收入以及相关的成本、税金。

例如,某企业2000年12月5日销售的商品,其销售收入5000元,销售成本2300元,该批商品由于质量登原因而于2001年2月1日退回,此时,2000年度财务报告尚未报出,该企业在编制2000年年度财务报告是应将该批销售退回冲减2000年度的主营业务收入、主营业务成本等。

4、销售退回时,对已发生的现金折扣或销售折让,应同时冲减销售退回当期的折扣、折让;如该项销售在资产负债表日及之前已发生现金折扣或销售折让的,应同时冲减报告年度相关的折扣、折让。

销售退回会计处理注意事项:

企业在销售过程中,由于购货方对商品质量,规格等问题不满意,发生销货退回(全部或部分商品退回)或要求折让(不退回商品,但要求在货款金额上作出让步)。不论是当月销货退回与折让,都应冲减发生退回或折让当月的销售收入,并在收到购货单位退回的增值税专用**或寄回的“证明单”后作相应的账务处理。

相关内容可查看:

增值税销售退回的销售额如何确定

附有销售退回条款的销售会计如何处理

销售退回的账务处理是什么

更多财务会计实操问答、名师课程、求职资讯,可以点击东奥会计实操问答频道

在线咨询
电话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