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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凭证按照填制程序和用途的不同可以分为原始凭证和记账凭证

发布时间:2024-09-30 03:21:16 | 浏览量:

会计凭证按照填制程序和用途的不同可以分为原始凭证和记账凭证。

原始凭证又称单据,是指在经济业务发生或完成时取得或填制的,用以记录或证明经济业务的发生或完成情况的原始凭据。

原始凭证应当具备以下基本内容(也称为原始凭证要素):

凭证的名称;

填制凭证的日期;

填制凭证单位名称和填制人姓名;

经办人员的签名或者盖章;

接受凭证单位名称;

经济业务内容;

数量、单价和金额。

记账凭证又称记账凭单,是指会计人员根据审核无误的原始凭证,按照经济业务的内容加以归类,并据以确定会计分录后填制的会计凭证,作为登记账簿的直接依据。

记账凭证必须具备以下基本内容:

填制凭证的日期;

凭证编号;

经济业务摘要;

应借应贷会计科目;

金额;

所附原始凭证张数;

填制凭证人员、稽核人员、记账人员、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签名或者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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