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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外捐赠会计分录

发布时间:2024-09-29 08:51:32 | 浏览量:

对外捐赠的会计分录

1、对外捐赠现金、银行存款等:

借:营业外支出

贷:库存现金/银行存款

2、对外捐赠商品,按照视同销售:

借:营业外支出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库存商品

对外捐赠

按照新企业会计准则和《企业所得税法》有关规定,企业对外捐赠资产,包括捐赠货币性资产和非货币性资产,应按正常会计处理要求核算,待计算企业应纳税所得额时,再按计算的会计利润根据税法要求调整应纳税所得额,计算企业所得税。不论企业对外捐赠何种形式的资产,一律作为损失计入"营业外支出"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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